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中明确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建立不正当竞争举报投诉和纠纷处置机制,引导、规范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公平竞争;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按规定向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报告。
地方政府在出台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前,必须认真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相关政策措施的起草制定进行刚性约束并清理存量政策壁垒,避免诱导企业“内卷式”低效率竞争;平台和企业应当严格依照新法规范经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行政执法部门可广泛采用“信用加技术”的方式,在执法检查中按企业信用等级合理分配执法资源,并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创新监管工具提升执法精准度和效率;司法机关应当畅通救济渠道,明晰裁判认定标准,通过公正司法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的竞争环境。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二、在线住宿预订服务规范也已经生效
2025年4月,由中国牵头制定的《旅游及相关服务在线旅游机构(OTA)在线住宿预订平台服务指南》(ISO 9468:2025)发布,标准于2021年底在ISO立项,历时3年研制,经ISO全体成员国投票一致通过。
2025年5月19日,文化行业标准《在线旅游平台住宿预订服务规范》发布,自2025年8月19日起实施。
赵焕焱评论:今后入境游客人也可以根据法规和规范主张权利了。
文化和旅游部《在线旅游平台住宿预订服务规范》针对刷好评、索要好评、删差评等明确划定了酒店经营的红线,无论是酒店自行操作还是委托第三方发布虚假评价,利用虚假账号为非真实订单刷单,亦或是用现金、实物、房型升级等利益诱惑消费者给出非本意好评,甚至以威胁、强制等手段逼迫顾客删除差评,都将面临严格的制止与处理。
我国牵头制定的《旅游及相关服务 在线旅游机构(OTA)在线住宿预订平台服务指南》(ISO 9468:2025)国际标准针对大数据杀熟、捆绑消费等问题,明确禁止平台利用用户浏览记录、消费习惯等数据设定不公平价格,要求所有服务价格及附加条款必须以显著方式公示。针对部分平台将保险、接送机服务强制捆绑销售情况,明确捆绑消费禁止条款,规定用户对附加服务享有完全知情权和选择权。规范内容覆盖预订、支付、退改、评价全过程。退改服务方面,平台需在预订页面显著位置标注“免费取消时段”“违约金计算方式”,并提供“7×24小时”人工客服支持。针对虚假评论泛滥问题,要求平台建立“人工+技术”双重审核机制,对短期内集中发布的异常评价进行标记清理。
三、网络反不正当竞争的处罚可处200万元以下罚款及吊销营业执照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经营者不得编造用户评价,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经营者违反《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四、酒店业、旅游业治理低价无序竞争任重道远
2025年7月1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聚焦重点难点,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
低价游屡禁不止,五星级酒店摆摊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