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客人电话交流
宗旨:让所有客人体验礼貌、高效和现代的交流。
1.使用电话与客人联络时,酒店必须确保遵循以下要求:
(a) 在铃响三声之内接听电话。
(b) 以恰当的方式致意,或者以酒店的名义(在外部电话的情况下),或者以姓氏开头的酒店雇员的名义(在内部电话的情况下):
(i) 外部电话举例:“感谢您致电(酒店名称)”。

(ii) 内部电话举例:“早上好/晚上好,(酒店部门名称),我是(酒店雇员的名字)。我可以为您做什么?”
(c) 提供协助。
(d) 获悉致电者的姓名,并且在通话过程中使用两次。
(e) 在请致电者等候之前,应当请求其允许并获得同意。
(f) 在请致电者等候的情况下,应当每隔三十秒与致电者通话一次,为致电者提供选择,或者继续等候,或者留言,或者等待回电。

(g) 对于行政电话,除非得到同意,绝不要将致电者转接至语音信箱。所有的语音信箱留言必须包括转接至接线员的选项。
(h) 必须告知被转接至不同部门的致电者他们将通话的部门。
(i) 行政电话不可以屏蔽。
(j) 绝不能泄露客人的姓名和房号。
(k) 如果致电者不能正确指出住宿客人的姓氏,则不可以将电话转接至客房。
2. 叫醒电话必须在约定时间的两分钟之内拨打。